隋文帝的主要歷史功績
楊堅(公元541年7月21日-公元604年8月13日),弘農郡華陰縣(今陜西省華陰市)人,隋朝開國皇帝。其父為西魏十二大將軍之一楊忠,其母為呂苦桃(后追崇為元明皇后)。
隋文帝的主要歷史功績
1、建立了新的人才選拔制度
隋文帝楊堅建立隋朝后,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更好的管理地方,采用了一種新的人才選拔制度來替代之前的九品中正制度,使得有才華,有抱負的年輕人有了晉升的通道,有機會進入朝堂為國效力。
也改變了當時的社會風氣,促進了社會教育和文化的發展,有效地提升了當時的國民素質。
雖然這一制度的實施,會觸碰到一些貴族的利益,但是,以對社會的發展來看還是利大于弊的。也為后來的封建王朝提供了借鑒意義,一直沿用了幾千年。
2、改革賦役制
開皇三年(公元583年),隋文帝在均田制的基礎上改革賦役制,縮短農民賦役的年限,同時規定“不役者收庸”,用錢財代替勞役。
開皇十年(公元590年)隋文帝又規定“人年五十,免役收庸”,即老人年滿50歲,可免除力役,而折庸代役。隋文帝創立的“以庸代役”制度使農民有更多的時間從事生產活動,利于農民生產生活和國家的農業發展。
隋文帝加征租粟數量,因隋文帝采用三倍于古的大斗征租,因此隋朝的租額在實行均田制的王朝中是最重的。租粟雖有增加,但力役負擔減輕,農民的賦役在隋朝總體來看處于減輕的狀態。
3、改革府兵制
隋朝初年隋文帝延續西魏以來的府兵制度,府兵為獨立的軍戶,家屬隨軍營住于軍坊,不同于一般民戶。開皇十年(公元590年),隋文帝改革府兵制,令除另有軍籍外的軍人及其家屬隸屬州、縣戶籍,轉為民戶,不再為軍戶。
軍人及其家屬需按照均田法令受田。軍人平時耕作,免租調力役,每年有一定時間輪番宿衛,戰時出征。兵民合一是府兵制發展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寓兵于民既節省國家的軍費開支,又有利于農業經濟的發展,并且可以預防府兵將領擁兵自重的情況發生。
隋文帝的文化舉措
1、開創科舉
隋朝初年魏晉以來的九品中正制仍是官吏選拔的標準,選拔官吏多看重門第。隋文帝認為九品中正制積弊很深,于是于開皇年間廢除九品中正制,實行科舉制度,將分科考試成績作為官吏選拔的標準。
隋朝的科舉設秀才、明經兩科,另有皇帝臨時設立的特科。在科舉制度下,選拔官吏比較重才學而不重門第,為庶民中的知識分子參與朝政提供了較為公平的途徑,也同時擴大了封建統治的階級基礎。
雖然隋朝的科舉制度處于草創和未完善的階段,并沒有徹底改變豪強世族把持各級政權的狀況,但中國古代的選官制度自隋文帝為之一變。從隋唐至清末,科舉制度維持了1300年之久,對歷代封建統治的影響都很大。
2、改革法律
開皇元年(公元前581年),因北周刑罰殘酷,隋文帝在法律上進行改革,制成《開皇律》。該律共十二篇、五百條,雖適當參考北齊律但也進行了修正,除去死罪、流罪、徒杖等千余條。
與前代刑律相比,《開皇律》條目簡單、刑罰較為寬和。《開皇律》是對前代封建法律的總結,對后代封建法律影響很大,《唐律》就是沿襲《開皇律》而來。
3、民族
隋文帝在民族政策上對威脅較大的突厥采取“離強合弱”、恩威并用的民族政策,對西域、吐谷渾采用以和為主的民族政策,對東北東胡族、長江流域丘陵山區獠貍諸族和關中以北的稽胡采取“以德御之”的懷撫政策。
隋文帝的評價
1、隋文帝楊堅作為隋王朝的開國皇帝,其歷史功績是不容抹殺的。《隋書》稱其“性嚴重,有威容,外質木而內明敏,有大略”,是有謀略的帝王之才。
2、《全唐文》中稱隋文帝“使六合之中,觀如曉日;八纮之內,若遇心晴”,肯定了其結束分裂、治理國家的功績。呂思勉在《中國通史》中稱“隋文帝何如主也?賢主也”;歷史學家胡如雷稱隋文帝楊堅是“中國歷史上起過顯著進步作用的杰出皇帝,順應歷史發展的趨勢,完成時代所賦予的使命”。
3、現代學者楊希義也稱楊建“經過禪代周鼎、北擊突厥、南滅陳朝,完成了統一大業,結束了從西晉末年以來中國封建社會分裂割據達三百年之久的混亂局面”,在統一中國的事業中是有巨大功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