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姆提出的教學理論
布魯姆是當代著名的心理學家、教育家,芝加哥大學教育系教育學教授。一生著有《教育目標分類學》、《人類特性和學校學習》、《掌握學習理論導言》等書,他的著作以及思想影響著后代。
布魯姆提出的教學理論
1、認知領域
認知領域是指學生在學習中獲得的知識和技能。這些知識和技能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理解和應用所學內容。在認知領域中,學生需要掌握的技能包括分析、綜合、評估和應用。這些技能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理解和應用所學內容,提高學習效果。
2、情感領域
情感領域是指學生在學習中獲得的情感技能。這些技能包括自我意識、情感管理、人際關系和價值觀。在情感領域中,學生需要掌握的技能包括自我意識、情感管理、人際關系和價值觀。這些技能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應對不同的情感問題,提高自我認知和情感控制能力。
3、動作技能領域
技能領域是指學生在學習中獲得的技能和能力。這些技能和能力包括語言能力、數學能力、科學能力、計算機技能和實驗技能等。在技能領域中,學生需要掌握的技能包括語言能力、數學能力、科學能力、計算機技能和實驗技能等。這些技能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應對不同的問題。
布魯姆的掌握學習理論
學習的基礎目標是識記,沒有識記,其他的一切學習目標都不可能實現;將學到的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則稱為應用;將學習到的知識相對分解為若干個局部,通過局部本身及局部間相互聯系的探究,揭示出事物的本質屬性的稱為分析。
在分析的基礎上,根據一定的要求將分析結果在更高的層次上概括出更本質的規律稱為綜合;而在綜合的基礎上給出個人的批判性的意見稱為評價。
布魯姆的教學目標分類還隱含著這樣一層意思:在不同的目標階段,知識會向更高的層次轉化;在識記、領會階段,知識是識記形態的知識,而在應用階段,知識便可能轉化為技能;在分析、綜合階段,知識便可能轉化為人的能力,而在評價階段,知識甚至可以轉化為人的思想。
布魯姆教學目標分類
1、記憶:能從長時記憶中找到和識別接受到的信息。
2、理解:得到信息后,能用自己的話表達其中的意義。
3、應用:能在給定的情景中執行或使用信息。
4、分析:將信息分解,確定各部分間、各部分與總體間的關系。
5、評價:能以得到的信息為準則作出判斷。
6、創造:能基于得到的信息 重新組織成新的模型或結構。